課程名稱 |
國際公法 INTERNATIONAL LAW |
開課學期 |
99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司法組 |
授課教師 |
姜皇池 |
課號 |
LAW2090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2820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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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二7,8(14:20~16:20) |
上課地點 |
法1401 |
備註 |
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:12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991internationallaw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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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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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課程原則上採教師授課方式,由教師依課程大綱逐一講述,因我國國際形勢與一般國際社會成員有別,因而本課程將著重檢討與我國有關或相牽連之國際法問題,雖然各講所需時間與內容繁略,有所歧異,基本上仍期望能提供選課同學有關國際法之基本理論與學說見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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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標 |
顧及本課程為大學部課程,原則上採「教師授課」 (lecturing) 方式進行,由教師循課程大綱逐一講授。然若同學有興趣與能力,則亦不排除採「研討」 (seminar) 形式進行。又因我國處境與一般國際社會成員有異,故而本課程亦將強調與我國相關之法律問題與其探討。
雖然各講所需時間不同,本學期之時間並不足以完整陳述,將視同學之需要與興趣做必要之調整,由同學選擇所將講授之課程。雖然各講所需時間與內容繁略,有所歧異,基本上仍期望能提供選課同學有關國際法之基本理論與學說見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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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要求 |
本課程成績之評定,「原則上」上課同學參與程度佔百分之三十,考試成績佔百分之七十。考試將分成期中考與期末考兩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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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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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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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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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1.丘宏達(著),《現代國際法》,(民國八十四年十一月;台北:三民書局)。
2. 丘宏達(編輯),陳純一(助編),《現代國際法參考文件》(台北:三民書局;民國八十五年)。
3. 姜皇池(著),《國際法導論》(二○○六年;台北: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)。
4. 陳隆志(主編),《當代國際法文獻選集》(一九九八年;台北:前衛出版社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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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期中考與期末考 |
7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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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課程參與 |
3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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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9/14 |
課程大綱介紹 |
第2週 |
9/21 |
緒論 |
第3週 |
9/28 |
請假 |
第4週 |
10/05 |
請假 |
第5週 |
10/12 |
國際法之發展及歷史 |
第6週 |
10/19 |
一、國際法之法源 |
第7週 |
10/26 |
二、國際法與國內法之關聯 |
第8週 |
11/02 |
三、國家與政府 |
第9週 |
11/09 |
四、國際法之主體 |
第10週 |
11/16 |
五、國家管轄權 & 六、管轄權之豁免 |
第11週 |
11/23 |
七、國家的對外關係機關 |
第12週 |
11/30 |
八、國家責任 |
第13週 |
12/07 |
請假 |
第16週 |
12/28 |
九、國家領土之取得 & 十、國家繼承 |
第17週 |
1/04 |
十一、武力使用 & 十二、國際爭端之解決 |
第18週 |
01/11 |
期末考 |